| 參考編號 : | 20260528(5) |
| 服務單位: | 兒童復康服務 |
| 職位: | 教育心理學家 II (全職/半職) |
| 刊登日期: | 28/05/2026 |
| 截止日期: | 28/06/2026 |
職責
- 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。
- 為有特殊需要兒童進行評估及提供訓練建議和輔導。
- 到學校提供諮詢及推行早期介入支援。
- 策劃及支援訂定教學課程及訓練計劃。
- 推行職員、教師及家長培訓和公眾教育活動。
要求
-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心理學學士學位,或同等學歷。
- 持有由本港大學頒授的教育心理學碩士學位(專業訓練),或同等學歷。
- 申請人必須合資格成為香港心理學會或英國心理學會(The British Psychological Society)的學位成員,或具備同等資格。
- 具學前及兒童服務或復康服務經驗優先考慮。
- 僱員須沒有在香港及其他地方被裁定干犯任何列於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」機制內所涵蓋之性罪行。
- 有需要時能於黃昏、週末及星期日工作及跨單位工作。
請將應徵信、職位申請表、履歷和薪金要求一併寄交:
香港九龍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3號4樓410室
香港基督教服務處
兒童復康服務
署理服務總監黃小姐收
或電郵至crs@hkcs.org
備註
申請人如在兩個月內未獲聯絡約見作落選論,恕不另函通知。本機構會按需要要求準僱員進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,申請人所提供的資料將予以保密和只作招聘有關職位使用。



